第216(2 / 2)
秦宝怡提笔写上第一行:大鸿胪通敌卖国(诛,抄家放)
“第二排左右分别是丞相史和丞相少史,前者监察地方,后者佐长史管理文书等事。”
秦宝怡另起一行,在第二行写:丞相史勾结地方(诛,抄家放)丞相长史欺君罔上(诛,抄家放)
“第四排中为绣衣直指,督察百官、亲贵;右为符玺御史,管理符玺。”
那第三行便是:绣衣直指、符玺御史渎职(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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